茉莉奶白被LV起诉判赔1030万,品牌设计需警惕“搭便车”风险?

据报道近日,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路易威登马利蒂(LV)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。
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,茉莉奶白公司及其加盟店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标识,侵害了路易威登马利蒂(LV)持有的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。法院支持了LV的侵权主张,认定该标识与LV的经典四叶花卉图案构成近似,容易导致公众混淆。
根据判决,茉莉奶白主体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,并承担LV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30万元,合计1030万元。这一金额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属于较高判赔额,体现了法院对知名品牌商标权的强保护力度。
7月2日,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公开表示将提起上诉。茉莉奶白申请的相关四叶花卉图形商标目前处于“驳回复审”或“无效”状态,这意味着其在法律上并未取得该图形的有效商标权,为其侵权认定埋下了风险。

我认为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出炉,茉莉奶白因使用近似四叶花卉图形被判赔1030万元。其相关商标申请状态为“驳回复审”或“无效”,创始人表示将上诉。此案警示所有企业:商标设计不应试图“搭便车”,尤其是面对国际知名品牌的经典图形,更应保持距离!
对此,你怎么看呢?